SAKI 年中回饋抽獎活動
SAKI 年中回饋抽獎活動
-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23:59止。
- 活動方式:不限金額,凡在活動期間在saki平台上消費就能參加抽獎。每消費一次就有一次抽獎機會。(以成功付款訂單號為認證,一個訂單號為一個抽獎機會)
- 活動獎項:
(1)LUMIAIR多功能自拍保濕美顏儀 (市價$1,999) *2名
(2)日本TOMICA多美小汽車 (市價$250) *10名
(3)中興米(台梗9號)嚴選68粒頂級契作米 (市價$219) *3名
- 獎項公佈時間:
(1)由系統隨機抽出中獎者後,中獎名單最晚將於2022年8月10日公布於saki購物網站【最新消息】專區及saki粉絲專頁。
(2)公布中獎名單後,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E-mail發送中獎通知;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 兌獎流程:
(1)中獎者請填妥中獎通知郵件中附上的領獎回函資料,並簡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回傳至主辦單位。
(2)主辦單位確認領獎資料無誤後,預計將於2022年8月25日統一寄出獎項。
(3)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分資料需和中獎訂單之消費會員資料相同,若不同,恕不另行通知且獎品將不寄送。
- 活動注意事項:
1. 凡於接受活動贈獎者,即視為同意此次消費抽獎活動辦法與活動事項。
2. 本活動贈獎以實物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事由導致贈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贈品內容,參加者不得要求兌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亦不得將獎項轉讓予他人。兌獎後贈獎之使用與維護,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3. 參加者若未於寄送領獎回函時間內提供或提供不實或不完整資料,致無法聯繫或寄出贈獎,將視同放棄兌換贈獎之權益並自負其責,不另行通知。
4. 另贈獎寄送予參加者,倘遭拒絕受領(不論實際拒絕受領者為何人)、無人收受、地址錯誤、或查無此人者,不論原因為何,亦不論參加者是否可歸責,主辦單位即有權視參加者為棄權,並有權拒絕核發其所中之獎品。
5.經查證檢附之相關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有造假者,除喪失得獎資格外,如已領取之獎項須繳回,且如有致生損害於相關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應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亦將依法訴追。
6. 抽獎機會以成功付款的訂單號為依據,在活動期間每一筆成功付款的訂單號都為一個抽獎機會。不在活動期間內的訂單、未付款訂單、退款(貨)訂單,即不認定為有抽獎資格。
7. 中獎者將於中獎公告發出後,收到領獎通知電子郵件E-mail,請務必依照指定流程完成兌獎。逾期回覆或是中獎資料提供不全以致無法完成獎品領取或由寄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獎項不另行補寄及備取。
8.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即視為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包含但不限於聯絡、配送、身份辨識等,並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得獎人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
9. 本活動所得之消費者個人資料,當事人有權向主辦單位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的請求。
10. 本活動參加者不限國籍,但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1.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累計獎項價值NT$1,000元以上,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繳10%稅金,主辦單位將寄發機會中獎稅額繳付說明予中獎人,待中獎人付清稅金後方可寄送獎品。如果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2. 中獎人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人所得獎項之價值,需預先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3.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享有增訂、變更、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SAKI最新消息上公佈,不另行通知或取得參加者同意。修改或變更後的活動內容及獎項等條款若在網頁上公佈,即有效替代先前本次活動網站之活動內容及贈品等條款或協議。參加者應隨時查閱最新版之活動內容條款,若參加者不接受本次活動網站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參加者得放棄其參加資格。主辦單位會保留最終解釋及決定權利。
14.個資法相關聲明: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凱斯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SAKI年中回饋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特徵類C011個人描述。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本活動起始日至結束後3個月內。
個人資料利用地區: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主辦單位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主辦單位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主辦單位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主辦單位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主辦單位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主辦單位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主辦單位有權暫時停止對該參與者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活動參與者參與本活動即視為其已瞭解及同意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本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活動參與者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本主辦單位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15. 對活動如有任何疑問,請致電 (02)8771-6606#285將由專人儘速回覆,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10:00~18:00。(不含國定假日)